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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甲硫氨酸反倾销案听证会的进一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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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利害关系方:

  2019年9月6日,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发布《关于召开甲硫氨酸反倾销案听证会的通知》,听证会报名已于9月16日截止。现将有关会议事项进一步通知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10月10日(星期四)上午8:30

  地点: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1号楼1428会议室

  二、听证会内容及日程

  本次听证会的内容为甲硫氨酸反倾销案被调查产品范围、产业损害及公共利益,除此以外的其他事项不作为本次听证会的听证内容。听证会日程详见附件。

  三、注意事项

  1、会议于8:00开始报到。请参会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及纸质会议通知至传达室登记,并于8:15前进入会场。请各利害关系方严格按照报名人数参加会议。

  2、听证会期间,参会人员应当服从主持人的安排。未经主持人允许,不得发言。

  3、发言人应当按照规定顺序陈述自己的观点,并自己承担发言内容中涉及公司商业秘 密的保密责任。一方陈述观点期间,其他参会人员应当保持肃静,不得对发言人的内容提问或者进行辩论。

  4、听证会期间,听证会主持人要求发言人就发言内容提供或者补充证据的,发言人应当给予充分合作。听证会主持人对违反听证会纪律的行为可以予以警告或者制止。

  5、听证会期间,将手机关闭或置于静音档。未经许可不得将录音、录像设备带入会场。

  6、听证会的工作语言为中文。

  7、各利害关系方可在会后根据发言情况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于10月15日17:00前提交,包括一式2份文本(公开、保密版各2份)及相应电子版。

 

联系电话:010-65198746、65198180

 

附件甲硫氨酸反倾销案听证会日程.docx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201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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