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丙酮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案上下游企业意见陈述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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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调查行业函[2014]99号
各相关单位:
2013年6月7日,商务部发布2013年第35号公告,对对原产于日本、新加坡、韩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丙酮进行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为了解期终复审调查对上下游产业的影响,调查机关定于2014年3月25日在北京召开本案上下游企业意见陈述会,听取相关企业对该案的意见陈述。请拟参加会议的单位于3月20日前向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报名(报名回执附后),请有关单位准备好书面发言材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会议地点:商务部1号楼1318会议室
会议时间:2014年3月25日上午9:30
联 系 人:王雅超、吴锋
联系电话:(010)6519806665198069
传 真:(010)65197578
地 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产业损害调查局行业指导处
特此通知。
附:报名回执.doc
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
2014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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