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关总署发布实施最终保障措施后钢铁产品进口最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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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03-05 13:51 |
据海关统计,自2002年11月20日起,我国对热轧普薄板等5类进口钢铁产品实施最终保障措施。截至2003年2月18日,我国进口原产于中国台湾省的热轧普薄板17.63万吨,已达到关税配额总量的99.7%。截至2003年2月23日,我国进口原产于中国台湾省的冷轧不锈钢薄板10.33万吨,已达到关税配额总量。截至2003年2月25日,我国进口原产于俄罗斯的冷轧普薄板38.25万吨,已达到关税配额总量。
截至2003年2月25日,实施最终保障措施的5类钢铁产品的进口情况如下:进口热轧普薄板1038072吨,进口冷轧普薄板1738175吨,进口彩涂板397605吨,进口无取向硅电钢201647吨,进口冷轧不锈钢薄板253982吨,分别占其关税配额的73.2%、62.72%、135.85%、59.19%和84.4%。
2002年11月20日~2003年2月25日最终保障措施
钢铁产品进口进度统计表
单位: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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