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当前位置: 主页 >  专题信息 >  正文

海关总署发布实施最终保障措施后钢铁产品进口最新情况
2003-03-05 13:51
  据海关统计,自2002年11月20日起,我国对热轧普薄板等5类进口钢铁产品实施最终保障措施。截至2003年2月18日,我国进口原产于中国台湾省的热轧普薄板17.63万吨,已达到关税配额总量的99.7%。截至2003年2月23日,我国进口原产于中国台湾省的冷轧不锈钢薄板10.33万吨,已达到关税配额总量。截至2003年2月25日,我国进口原产于俄罗斯的冷轧普薄板38.25万吨,已达到关税配额总量。 

  截至2003年2月25日,实施最终保障措施的5类钢铁产品的进口情况如下:进口热轧普薄板1038072吨,进口冷轧普薄板1738175吨,进口彩涂板397605吨,进口无取向硅电钢201647吨,进口冷轧不锈钢薄板253982吨,分别占其关税配额的73.2%、62.72%、135.85%、59.19%和84.4%。    

2002年11月20日~2003年2月25日最终保障措施

钢铁产品进口进度统计表

单位:吨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评】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