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关总署发布最终保障措施钢铁产品进口进度统计 |
|
| 2003-05-08 13:49 |
据海关总署统计,自2002年11月20日起,我国对热轧普薄板等5类进口钢铁产品实施最终保障措施,截至2003年4月28日,我国进口原产于日本和韩国的冷轧普薄板分别为52.8万吨和48.2万吨,分别达到关税配额总量的99%和91.2%;进口原产于韩国的冷轧不锈钢板5.4万吨,达到其关税配额的90.1%。
截至2003年4月28日,实施最终保障措施的5类钢铁产品的进口情况如下:进口热轧普薄板1808236吨;冷轧普薄板2924577吨;彩涂板450243吨;无取向硅电钢374553吨;冷轧不锈钢薄板390545吨。分别占其关税配额的127.5%、105.5%、153.8%、109.9%和129.8%。
2002年11月20日~2003年4月28日最终保障措施
钢铁产品进口进度统计表
单位: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