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调查函[2009]79号 关于发放《对苯二甲酸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问卷(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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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3-13 16:28 文章来源:产业损害调查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公司):
2009年2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2009年第12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韩国和泰国的进口对苯二甲酸进行反倾销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负责本案的产业损害调查与裁决工作。
依据商务部《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按照对苯二甲酸反倾销案调查工作安排,现向你单位发放本调查问卷。请认真阅读本调查问卷,按要求如实回答问题,并于2009年4月12日前将答卷递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
联系人:郑江,宋岩,杨庆安
电话:86-10-65198076,65198408,65198059
联系地址:北京东城区东长安街2号(邮政编码:100731)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调查二处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对苯二甲酸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问卷(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共31页)
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
二00九年三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