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当前位置: 主页 >  问卷下载 >  正文

关于发放《甲乙酮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问卷(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的通知
2006-12-21 08:12  文章来源:产业损害调查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商调查函[2006]315号


(公司):
  2006年1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2006年第92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台湾地区和新加坡的进口甲乙酮进行反倾销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负责本案的产业损害调查与裁决工作。

  依据商务部《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按照甲乙酮反倾销案调查工作安排,现向你单位发放本调查问卷。请认真阅读本调查问卷,按要求如实回答问题,并于2006年1月23日前将答卷递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

  联系人:兰玉强 王新
  电 话:010-65198076、65198054
  传 真:010-65197586
  联系地址:北京东城区东长安街2号(100731)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调查二处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甲乙酮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问卷(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共35页)

            
            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
           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评】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我国对原产于日本、台湾地区和新加坡的进口甲乙酮进行反倾销调查    2006-11-23 13:33
关于参加甲乙酮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活动登记的通知    2006-11-22 15:32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