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发放《双酚A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问卷(中国大陆进口商调查问卷)》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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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9-20 16:48 文章来源:商务部产业调查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商调查函[2006]第207号
(公司):
2006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2006年第69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韩国、新加坡和台湾地区的进口双酚A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负责本案的产业损害调查与裁决工作。
依据商务部《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按照双酚A反倾销案调查工作安排,现向你单位发放本调查问卷。请认真阅读本调查问卷,按要求如实回答问题,并于2006年10月26日前将答卷递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
联系人:史轶玮、郭鹏,电话:(86)10-65198185、65198070,
传 真:(86)10-65197583。
联系地址:北京东城区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一处,邮政编码:100731。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双酚A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问卷(中国大陆进口商调查问卷)》
二○○六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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