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基斯坦关税委员会对原产于芬兰和德国的蚁酸作出反倾销终裁 |
|
| 2006-07-11 13:41 文章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
2006年7月7日,巴基斯坦关税委员会对原产于德国和芬兰的蚁酸反倾销案作出最终裁决:按照到岸价对芬兰Kemira 公司的涉案产品征收13.63%的反倾销税,对德国巴斯夫公司征收6.25%的反倾销税。
2005年9月8日,应巴基斯坦Tufail Chemical Industries有限公司的申请,巴基斯坦关税委员会对原产于芬兰和德国的蚁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本案的倾销调查期为2004年7月1日~2005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02年7月1日~2005年6月30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9151100。涉案产品广泛应用于皮革、医药、食品和纺织业。2006年3月8日,巴基斯坦关税委员会对本案作出初裁。
|